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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后 二手房房产营业税所得税问题*受关注

来源:杂集作者:admin2015-04-06 07:55反馈/举报

  满2年非**家庭住房能否免营业税?

  市民杨女士咨询:两年前,她在南宁购买了一套价值约100万元的普通住房,如今打算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今年3月31日起,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详见本报3月31日4版相关报道)。杨女士有些“犯晕”:若要出售的房产不是家庭**住房,是否还能享受该政策?

  地税工作人员:营业税的新政策并非针对家庭**住房,所有符合条件的房产,都能享受利好。此外,新政策主要是将卖方市场上,个人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缩短为2年,之前实施的相关税收政策内容均没有变动。

  目前,广西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有两种征税方式:其一是分税种计征。如果杨女士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发票、利息清单等材料,即可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那么按照分税种计征的方式,即分别计征5%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易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按该征收方式,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相关单项税种优惠,杨女士所要出售的房屋,无论是否属于家庭**住房,均可免征营业税。按此计征方式计算,杨女士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房屋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相关税金—合理费用)×20%。根据杨女士能够提供的材料,可减掉该套房产的贷款利息6万元、房屋装修费8万元等费用后,所纳个人所得税约为7.2万元。

  其二是综合征收率计征。若杨女士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则按目前广西的综合税率6.6%进行征收。其中包含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1%,个人所得税1%。但按该征收方式,杨女士不再享受各单项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意味着,营业税不能免征。那么,杨女士转让该套房产应纳税费为:150万×6.6%=9.9万元。

  夫妻更改房屋权属是否需缴税?

  李先生咨询:李先生与妻子结婚后,想将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更名给妻子,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地税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因此,李先生婚后将婚前购买的房屋更名给妻子的行为不需要缴纳契税。

  股权转让获得违约金是否需缴税?

  李先生咨询:今年在进行个人股权转让交易时,因购买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的约定时间支付价款,自己获得了一笔违约金,这笔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税工作人员:股权成功转让后,李先生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李先生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李先生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点赞”获赠品是否需纳税?

  孙女士咨询:前几天,她参加某商场在微信朋友圈开展的宣传活动,获得了*多的“点赞”数量,并因此获得由商场赠送的一台热水器。对于个人获赠的热水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税工作人员: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情形。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因此,孙女士获赠热水器,应全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该商场进行税款的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