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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约谈企业代表 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广西日报作者:admin2014-07-24 09:26反馈/举报

    7月18日,自治区住建厅约谈了16起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和监理企业代表,要求吸取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职责、抓好安全管理。“当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据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区正处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今年截至6月30日,我区半年时间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16起,死亡20人,重伤两人。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之所以事故频发,主要原因:一是我区施工项目安全防护的机具化和定型化的普及率仍然非常低,部分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陈旧,甚至超期使用,有些受检项目还在使用木支撑;二是广大参建人员普遍对新规范、新技术标准的学习不到位。

    今年5月13日,桂林市临桂县六塘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进行一侧楼梯间屋面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两人重伤。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无管理人员在现场,也无旁站监理人员在场,施工单位未遵守施工工艺程序,梁、板、柱混凝土同时浇筑,导致楼梯间屋面坍塌至一楼地面。

    “安全生产是时刻悬挂于头顶的一把利剑。”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后,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立即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采取停标限期整改措施,按程序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我区继续承接工程。

    实行“严管重罚”制度:将事故项目、不诚信企业承建的项目、保障房项目和涉及重大民生的项目列入“严管重罚”项目名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发生事故的项目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统一检查;对发生事故的辖区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式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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