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出台。
在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努力下,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把桂林列为全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去年6月,《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这是**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一年多以来,全国5个试点城市中**获批复的试点方案,也是《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纲要》获批以来,**部委出台的**个配套性政策。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实际,桂林市出台了旅游产业用地改革《政策》。
《政策》共分旅游产业用地**管控政策、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政策、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政策、落实节约优先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保障政策等5个部分共31条,严格按照“系统设计,分步实施,规范运行,风险可控,上下联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拟定了差别化、精细化、操作性很强的配套措施,实现了旅游产业用地管理的改革创新和突破。
政策出台后,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县区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用活用好《政策》,为重大旅游项目落地桂林市提供政策支撑,有力促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