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13﹞1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五通镇321国道仁和村委段西侧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出让201328号、201329号两宗地块要求:1.为促进“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发展步伐,参加竞拍的企业或个人须具有旅游项目开发经营资格。2.竞得人须自行解决从五通镇321国道进入上述两宗地的道路出入口及地上、地下所必须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3.201328号、201329号地块竞得人须共同无偿修建一座技术等级为一级(承重量不低于30吨)横跨义江河双向两车道钢筋混凝土桥梁,以满足当地村民出行和旅游发展需要。桥梁的设计、施工、建设方案须经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二)、出让201330号地块要求:申请竞买拟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1200万元至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签定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在60日内取得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1200万元,60内未取得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600万元;90日内取得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600万元,90日内未取得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600万元。取得土地两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投资总额。
(三)、建设**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设计条件书及**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其中,1.201328、201329号地块旅游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10%,商业用地占总用地面积30%,住宅用地占总用地面积60%。2.201330号地块商业用地占总用地面积30%,住宅用地占总用地面积7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10月8日,持有关资料到我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17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13年10月9日1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我局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9时到2013年10月10日10时00分。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1、102室
咨询电话:0773-55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