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试点将扩大范围的传言一直此起彼伏,如今又有消息称,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房开刀”的思路。房产税是该向存量征收还是向增量征收,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但如今较为明确的思路却是只会对增量征收。
依据130多个**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之内。
但从之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上海只是对增量进行征税,重庆虽然涉及存量与增量,却偏重高档住房,且税率较低。两地近两年的效应虽有显现,但也绝非房价“杀手锏”。
在业界看来,其实沪、渝两地的试点更多是对于新进入房地产的人会有打压作用,对以往已经持有大量房产的人却没有多大影响。
比如之前爆出的“房叔”或“房婶”,如果房产税未将此类人纳入征收范围,那么即将扩围的房产税如何体现公平?是否会使被征之人“心不甘、情不愿”?
从杭州等地传闻的征税标准来看,大多只是零点几的税率,如果征收的税率特别低,征收门槛又设得比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打压房地产价格似乎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当然,也有人认为,房产税试点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循序渐进,以免造成市场崩盘。但对于房产税试点,业界还是希望能把存量一起进行征税,而且以拥有几套房或多大的面积进行计算,这样才是**、*公平的方法。
房产税试点真要对存量“动刀”,恐怕也非易事。
首先是在信息确认方面,涉及住建部一直在推进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虽说住建部想尽快实现,但这必然面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
如果手上有多套房,而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在信息联网之后,同时征税的比例有可能比较高,那就相当于*重要的资产公开化,这不管是地方政府也好,还是手上拥有多套房的人,都会对信息联网持抵触态度。
在多数业内人士看来,房产税*终趋势应该是开征存量,但关键问题还是既得利益能不能突破,而这也是关乎社会公平、公正能否真正实现的根源所在。
除涉及公平问题外,房产税如果只对增量征收,那么是否又会违背当初开征房产税的初衷?
从财税部门近几年一脉相承的表态中可看出,征收房产税的初衷更多是为了丰富房地产保有环节税种,调节社会财富,同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改变地方赖以生存的土地财政,而调控房地产市场倒在其次。
因近几年房价不断上涨,被认为已经威胁到民生问题,而不断出台的行政调控手段又收效甚微,因此市场对房产税寄予“厚望”。
但在房产税试点不明显,房价一路走高,地方政府还是热衷从土地上获取**收益的现状以及利益层面的压力下,房产税似乎又将变成只为纯粹打压市场,抑制房价上涨的工具,这与其初衷或许已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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