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在中国“破冰”整两年,但对于房产税是否扩容的争论也一直不绝于耳。房产税扩容,时机是否成熟?下一步改革该如何推进?业内人士认为,应综合考量、征减结合,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
试点效应初显,但非房价“杀手锏”
2011年1月底,**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统计显示,自试点启动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认定的应征收房产税的住房48000多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9%。而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杀手锏”。
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累计环比上涨0.1%,同比下降1.2%;重庆房价亦显环比上涨态势。“一户三口之家的居民,新购一套400万元住房,除去180平方米的免税额,实际每年只缴纳房产税1120元。”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房产税本不是直接冲高房价去的,期望它对高房价‘一剑封喉’并不现实。”
推进:应注重“征减结合、统筹考量”
自去年年底楼市回暖以来,市场对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调控“后手”预期再度增强。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进退之间,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不久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其中一项,就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房产税改革是一个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问题,其打破利益分配格局的难度远远大于技术层面的难度。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说,房产税改革应放在税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大框架下进行,要有合理的制度设计,而不应仅仅是增加一个新税种。
“不算土地出让金,现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名目繁多的税费超过房价的20%,且相当一部分**都由购房者承担。在房产税‘扩容’的同时,需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梳理,征减结合、以征促减,避免增加社会负担。”胡怡建说。
其次,应加快健全房屋估价技术,并构建全国住房信息网络。目前武汉市房管、地税等部门联合探索,利用房地产估价与信息技术进行房地产税收评估,为房产税进一步推开创造技术条件。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卢汉龙说,“三公”消费过多、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等因素,导致社会上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只有增加财政的透明度,使税收用在百姓看得见的地方,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房产税改革的“扩容”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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